香港道路大典
香港道路大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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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支持刪除社區設施,因如Owennson兄所言,社區設施和道路沒大任何關係。--[[user:GP6895|<span style="color:#007CA5;">GP</span><span style="color:#00A56E;">6895</span>]]<small>([[user talk:GP6895|討論頁]]‧[[Special:Contributions/GP6895|編輯記錄]])</small> 10:04, July 24, 2012 (UTC)
 
::支持刪除社區設施,因如Owennson兄所言,社區設施和道路沒大任何關係。--[[user:GP6895|<span style="color:#007CA5;">GP</span><span style="color:#00A56E;">6895</span>]]<small>([[user talk:GP6895|討論頁]]‧[[Special:Contributions/GP6895|編輯記錄]])</small> 10:04, July 24, 2012 (UTC)
   
==管理員、行政員準則討論=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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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=管理員、行政員準則討論==
按我目前所觀察,暫時管理員和行政員的任命還未有既定準則,希望可以確立。在此提出一個框架,希望有助各位訂立準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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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我目前所觀察,暫時管理員和行政員的任命還未有既定準則,希望可以確立。在此提出一個框架,希望有助各位訂立準則。
   
 
===管理員準則框架===
 
===管理員準則框架==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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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==行政員準則===
 
===行政員準則===
*任職管理員達半年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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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任職管理員達半年以上。
*投票時超過5票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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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投票時超過5票支持。
*至少每星期編輯至少兩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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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至少每星期編輯至少兩次。
   
這只是框架。這框架實為根據巴典主要指引,經加入部分新條件及改良。歡迎討論並再改良準則。--提倡殺一儆百對付破壞者的[[user:owennson|owennson]]([[user talk:Owennson|罵戰多激烈]],[[Special:contributions/Owennson|看我為Wiki系列做啥即知]]) 11:50, July 26, 2012 (UTC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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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只是框架。這框架實為根據巴典主要指引,經加入部分新條件及改良所得。歡迎討論並再改良準則。--提倡殺一儆百對付破壞者的[[user:owennson|owennson]]([[user talk:Owennson|罵戰多激烈]],[[Special:contributions/Owennson|看我為Wiki系列做啥即知]]) 11:50, July 26, 2012 (UTC)

於 2012年7月26日 (四) 11:52 的修訂

香港道路大典的社區
本模板上原本其他的頁面已暫停使用,請到討論頁選擇適合分類留言。
管理員申請指引

您好,歡迎來到香港道路大典的一般討論中心/Archive

歡迎在此作出普通或跨條目的討論。

需要改善的模板

請於下面提出需要改善的模板,填寫後請簽名(--~~~~),以便跟進。-By九巴及城巴同我傾計 02:23, June 17, 2012 (UTC)

-By九巴及城巴同我傾計 02:23, June 17, 2012 (UTC)

Forum:Wikia很不穩定


詳情請參見Forum:Wikia很不穩定。--九巴及城巴同我傾計 09:10, May 7, 2012 (UTC)


道路電腦模擬路牌圖

建議香港道路大典於道路頁面內附設道路電腦模擬路牌圖,可讓讀者詳細地知道道路附近的建築物或道路。本人將於松仁路建立多個道路電腦模擬路牌圖作參考用途。-By九巴及城巴同我傾計 08:09, June 25, 2012 (UTC)

本人個人反對此建議,原因如下。第一,本人個人不建議上傳自創圖片,道路路牌圖亦可由編輯親自拍攝,無須電腦模擬。第二,個人認為無此需要,道路平面圖基本上已經可以解決「詳細地知道道路附近的建築物或道路」的問題,而此等路牌圖對了解道路亦無太大幫助,亦無甚特色,而且路牌隨處可見,如有真的十分特別的路牌,可由編輯親自拍攝代替。--GP6895@C89-11:](討論頁編輯記錄 14:09, June 25, 2012 (UTC)

屋邨

我建議於本典內發展及開設屋邨條目,本人會於今天16時35分看看結果,如贊成票多過反對票,本人將會開設啟晴邨條目作參考-By九巴及城巴同我傾計 08:20, July 4, 2012 (UTC)

我建議將屋邨條目放在香港地方大典內--Andrew Lam 08:45, July 4, 2012 (UTC)

我建議你另外開一個香港住宅大典好了。--提倡殺一儆百對付破壞者的owennson罵戰多激烈看我為Wiki系列做啥即知何解) 12:32, July 4, 2012 (UTC)
大典分拆得太散也不是好事,建議將「香港道路大典」及「香港地方大典」合併,以減少無謂的重復編輯。505.GD 12:55, July 4, 2012 (UTC)
本典方針已講述「香港道路大典的目標,是創作一部真正屬於香港道路,以及是記述香港道路運輸之現況、歷史、未來構想,並記錄與上述主題有關的事物、術語、道路文化的百科全書。這部百科全書是以認真態度,記錄香港道路運輸相關的事物,以反映香港的道路文化。」,地方資料(區域除外)一律暫不記錄在本典中,直到本典的發展接近完成,經本典管理員討論後,才有機會發展地方條目。本人亦期望本典與「香港地方大典」合併,當初本人打算發展道路條目,再發展地方條目,我不明白Andrew Lam為何要開設「香港地方大典」(有不少頁面抄本典)。--Iuodin(Talk to me) 13:24, July 4, 2012 (UTC)
如果「地路合併」,應該如何命名?505.GD 13:42, July 4, 2012 (UTC)
反對現時於本典發展屋邨條目,原因詳列如下。第一,如Iuodin兄道,根據本典編輯守則「1.本網的內容必須圍繞香港道路」,屋邨條目並未是本維基的記錄範圍。第二,本人個人不反對發展道路條目以外的範疇,但此等關乎本維基發展方向的重大事宜,宜經廣泛的討論後才實行,如此短時間下定論屬不太恰當。另小弟個人原則上不反對「香港道路大典」及「香港地方大典」合併,但建議先定出發展方向及處理人手方面的問題,如此大的可收錄範圍宜須慎重討論。--GP6895@C89-11:](討論頁編輯記錄 14:22, July 4, 2012 (UTC)
本人認為地路合併後的名稱可沿用「香港地方大典」(簡稱「地典」),也可用「香港地方道路大典」(簡稱「地道典」或「地路典」)(PS:「香港地方道路大典」的簡稱前者較奇怪)。--Iuodin(Talk to me) 14:41, July 4, 2012 (UTC)
跟住就會有人說,「屋邨也是地方!」(例如「逸東」)505.GD 15:07, July 5, 2012 (UTC)
所以嘛,(我的意思是九巴及城巴),你大可另開一個香港住宅大典,或者乾脆開的是香港建築物大典好了。--提倡殺一儆百對付破壞者的owennson罵戰多激烈看我為Wiki系列做啥即知何解) 09:36, July 6, 2012 (UTC)

條目代碼生成程式

之前為巴典搞過,而家見路典條目有既定格式,應該需要整一個「Page Generation Script」,以便在最高速度編寫達一定素質的條目(三分鐘)。是否需要?505.GD 13:36, July 4, 2012 (UTC)

但現時本維基的條目格式尚待討論,故建議先完成討論有關道路條目的格式後才進行。--GP6895@C89-11:](討論頁編輯記錄 14:38, July 4, 2012 (UTC)

有關新聞動態

本人不主張新聞動態後附加資料來源,但九巴及城巴在新聞動態後加上資料來源,因而設立此投票。--Iuodin(Talk to me) 13:26, July 6, 2012 (UTC)

鐵典及巴典一直都係有source先有talk。505.GD 18:30, July 6, 2012 (UTC)
建議需加上資料來源,以免有人會自創新聞。--GP6895@C89-11:](討論頁編輯記錄 01:32, July 8, 2012 (UTC)

有關道路條目格式(2012-07-12)

本維基已開設了5個月,是時候討論定下道路條目的格式,參考各編輯主要的格式,現詳列如下,歡迎就每一段落內容討論,希望經過是次討論可定出道路條目的格式的大鋼,以便本維基能較快發展,留言後請簽名,謝。--GP6895討論頁編輯記錄 04:23, July 12, 2012 (UTC)


  • {{道路資訊}}
    • 九巴及新城巴士站前綴小弟個人認為與道路無大關係,故早前回退之,歡迎再提出意見。--GP6895討論頁編輯記錄 04:23, July 12, 2012 (UTC)
    • 反對於條目或{{道路資訊}}內加入九巴及新城巴士站前綴,也同意GP6895的看法。-By九巴及城巴同我傾計 10:57, July 12, 2012 (UTC)
    • 首先,不明白為何要將「道路資訊」模板內的道路名稱旁的兩個箭咀越放越大,認為沒有這個需要,在這方面需要改善一下。另外,道路名稱不會出現「Of」字,獅子山隧道公路海澄徑二段等已有這個問題,在這一點亦需要有待改善。-Roy. L (Talk to me) 16:20, July 15, 2012 (UTC)
    • 同意Roylai兄所言「道路資訊」模板內的兩個箭咀的確過大,建議可將其回復至更前版本。另道路名稱之錯誤(不論中英)亦比較嚴重,建議寫手編輯條目前先查證。--GP6895討論頁編輯記錄 16:21, July 16, 2012 (UTC)
    • 請問獅子山隧道公路應如何改善才不出現「Of」字?--Iuodin(Talk to me) 14:01, July 17, 2012 (UTC)
    • 根據政府地理資訊地圖,小弟理解為獅子山隧道公路全段英文名只有一個,就是Lion Rock Tunnel Road,不應有「Of」或「XX段」的出現。--GP6895討論頁編輯記錄 14:50, July 17, 2012 (UTC)
    • 本人也明白不應有「Of」或「XX段」的出現,但本人的問題重點是如何在頁面中改善?--Iuodin(Talk to me) 14:54, July 22, 2012 (UTC)
    • 這個段落是在討論{{道路資訊}}的改善嘛,所以小弟理解是在討論「Of」或「XX段」在{{道路資訊}}的改善:D。--GP6895討論頁編輯記錄 10:06, July 24, 2012 (UTC)
  • 開端
    • 現時之描述為:「簡潔地描述道路的基本資料,如位置、屬性等」 。小弟建議及支持505的建議,為其位置(如「位於黃大仙區慈雲山之主要道路」、「連接山下麗港城茶果嶺道,及山上晒草灣遊樂場。」 等等)、屬性(如「東西雙向道路」、「全長1公里」、主要命名原因等等)--GP6895討論頁編輯記錄 04:23, July 12, 2012 (UTC)
    • 我對於此沒有異見。-By九巴及城巴同我傾計 10:57, July 12, 2012 (UTC)
  • 歷史
    • 505兄將歷史及使用狀況合併,小弟支持如寫手編輯後發現一併顯示會有更佳的效果的話合併。但建議一般情況下分開--GP6895討論頁編輯記錄 04:23, July 12, 2012 (UTC)
    • 贊成分開,因為可以清晰地分辨出歷史和現在的分別。-By九巴及城巴同我傾計 10:57, July 12, 2012 (UTC)
  • 使用狀況
    • 現時不同寫手有不同的顯示方法,小弟建議可統一,但內容有待討論。小弟建議為「簡單的介紹文字、鄰近設施、交通、平面圖(505兄的道路沿線)、道路用途」。--GP6895討論頁編輯記錄 04:23, July 12, 2012 (UTC)
    • 我對此沒有異見。-By九巴及城巴同我傾計 10:57, July 12, 2012 (UTC)
      • 平面圖方面,505兄的道路沿線整體上比較美觀,煩請505兄解釋如何使用,如不是亦可參考在下早前於慈雲山道的使用狀況表格。--GP6895討論頁編輯記錄 04:23, July 12, 2012 (UTC)
      • 贊成505兄的道路沿線,但需要505兄解釋如何使用,如果可以的話,最好順便整埋生成器。-By九巴及城巴同我傾計 10:57, July 12, 2012 (UTC)
      • 交通方面,建議列入為使用狀況的分段落,而內容可包括各種交通工具,現時主要有兩種顯示方式,kmbctb的松仁路及505的茜發道。經考慮後支持505兄的方式,但巴士方面可用表格如kmbctb般列出途經的公交路線號及前往區份。--GP6895討論頁編輯記錄 04:23, July 12, 2012 (UTC)
      • 我對此並無異見,我會將開設條目的格式稍為更改一下。-By九巴及城巴同我傾計 10:57, July 12, 2012 (UTC)
      • 該「道路沿線」圖只是試驗用途,尚未加入其它元素,以應付有分支的道路、迴旋處、高架橋等狀況。505.GD 08:53, July 14, 2012 (UTC)
      • 有關於「道路沿線」圖的顯示方式,應要考慮到對於一些較長的道路(如彌敦道亞皆老街等)的問題。-Roy. L (Talk to me) 16:20, July 15, 2012 (UTC)
      • 其實綜觀各寫手撰寫的條目的格式都是大同小異,只是在使用狀況上各有不同,建議可先完成討論使用狀況中的內容,謝=]。--GP6895討論頁編輯記錄 15:25, July 20, 2012 (UTC)
  • 相關條目
  • 外部連結
  • 連結模板
    • 建議可如巴典中的xx區巴士路線般列出該區道路。--GP6895討論頁編輯記錄 04:23, July 12, 2012 (UTC)
    • 贊成GP6895的建議,我會於個人沙盒頁嘗試一下是否可行。-By九巴及城巴同我傾計 10:57, July 12, 2012 (UTC)

有關分區條目

本人見owennson認為社區設施和道路沒有關係,而在東區刪去社區設施,因而設立此投票。--Iuodin(Talk to me) 18:36, July 22, 2012 (UTC)

我想來想去也想不到社區設施和道路有任何關係。--提倡殺一儆百對付破壞者的owennson罵戰多激烈看我為Wiki系列做啥即知何解) 13:51, July 23, 2012 (UTC)
支持刪除社區設施,因如Owennson兄所言,社區設施和道路沒大任何關係。--GP6895討論頁編輯記錄 10:04, July 24, 2012 (UTC)

管理員、行政員準則討論

按我目前所觀察,暫時管理員和行政員的任命還未有既定準則,希望可以確立。在此提出一個框架,希望有助各位訂立準則。

管理員準則框架

  • 加入本典半年,「淨有意義編輯」達50次以上。(即為有意義編輯次數減去無意義編輯次數)
  • 近期無不良行為。
  • 有策略發展本典。
  • 有方法化解爭端,處理破壞等,懂應變。
  • 投票時超過3票支持。
  • 熟悉本典方針。
  • 至少每星期編輯至少一次。

行政員準則

  • 任職管理員達半年以上。
  • 投票時超過5票支持。
  • 至少每星期編輯至少兩次。

這只是框架。這框架實為根據巴典主要指引,經加入部分新條件及改良所得。歡迎討論並再改良準則。--提倡殺一儆百對付破壞者的owennson罵戰多激烈看我為Wiki系列做啥即知) 11:50, July 26, 2012 (UTC)